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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管理使用办法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使用办法

  

一、校园一卡通的管理

    (一)校园卡类型

目前使用的校园卡共有三种类型:

1. 学生卡: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以及根据职能部门要求添加的某些特殊类型的学生,如培训生、旁听生等。

2. 教工卡:适用于本院在岗的教职工。

3. 临时卡:适用于校内临时人员。

(二)校园卡的申请与办理

学生卡:新生入学由校园卡管理中心根据个人资料及数码照片统一制卡。

教工卡:教职工办理教工卡,凭人事处进校手续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回乡证、台胞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簿,下同),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制证,一般可当场领取。

临时卡:如因需要必须办临时卡由本人申请,校内相关部门批准,财务处同意方可办卡。

每位持卡人只能持有一张校园卡。

温馨提示:转学学生、新进教工、符合临时卡范围的个人等需提供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申请表(http://www.cwc.xcvtc.edu.cn/pageslist.action?cataid=A0009

(三)校园卡挂失补办

1. 校园卡丢失

持卡人可以通过校园网一卡通查询系统、圈存机、校园卡管理中心(学院超市旁边)等多种方法进行挂失。如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挂失,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

持卡人如在挂失后的一周内找回原卡,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原卡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前台解挂。

持卡人如在挂失后的一周内未找到原卡,请携带有效证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前台办理补卡的业务。补卡时需缴纳15元工本费。原卡内金额自动转入新卡内,同时原卡作废。

持卡人如果没有在丢失卡片的第一时间进行挂失,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本人负责。

2. 卡片损坏

如卡片损坏,需换新卡持卡人可携带原卡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前台申请补办,并缴纳补办卡片的工本费15元。

3. 卡片销户

销户后的卡片,该卡永久作废,相应功能同时失效。

在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动或离职后,卡片将统一注销。临时人员不再使用校园卡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校园卡管理中心前台办理注销手续。

已毕业学生由于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卡片的,持卡人须提供学生处开具的有关证明到校园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延长卡片使用时间的业务。

因毕业离校需个别销户的,至申请销户日起,24小时后系统正式销户并退还卡中余额,注销时以卡片金额为准进行现金或者转账退还。

(四)密码的使用

校园卡的初始密码为:123456。如有异常,可携卡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前台查询。

1. 密码的修改:持卡人可携卡至校内圈存机进行密码修改。为安全起见,持卡人应及时修改自己校园卡密码。

2. 忘记密码:如果忘记卡片的密码,持卡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前台进行办理。

3. 密码的作用:自助挂失业务、自助查询业务、自助圈存转账业务都需要正确验证校园卡密码后,业务才能进行。

(五)出错的修正

当终端消费POS扣错钱时,如果扣除金额小于实际消费金额,操作员只须增加一次操作补足消费即可。如扣除金额大于实际消费金额,须操作员增加一笔正确消费操作,并凭此次错误消费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出据的证明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前台针对原始出错流水进行冲正处理。如有消费纠纷,当事人可共同到一卡通结算中心查询原始流水进行解决。

二、商户管理

学院内各服务商户必须在校园一卡通系统所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根据双方协议定期进行账务清算和核查。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有责任为商户账务保密,同时有义务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商户有关信息和数据,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检查。

三、警示性条款

1、校园一卡通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一经发现,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有权没收或注销。

2、拾获他人校园一卡通应及时上交校园卡管理中心。

3、严禁任何人仿冒和伪造校园一卡通,严禁违规窃取、篡改、破解卡内数据或密码。

4、校园一卡通系统及设备为学院财产,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爱护,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和保养。凡故意损坏校园一卡通系统及设备, 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行为, 一经查核, 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院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